早报讯 (记者康云 实习生林富榕)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新闻办获悉,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公安局户政部门昨日已将依据新政制定的各项业务办理须知公布在厦门公安网(http://www.ga.xm.gov.cn/)上,市民可登录厦门公安网“网上办事——户籍管理”专栏查询。
本次公布的新办事须知共34项,包括外来人员落户须知、各类亲属投靠落户须知等,市民可根据须知要求准备申请办理的材料。公安户政部门还同时公布了《厦门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办理户口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市民可依据通知规定的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业务权限,选择前往公安派出所、所属分局或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厦门市各级公安机关还将印制一批纸质办事指南置于派出所、公安分局和市局办证窗口,方便市民查看。
厦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称,新的办事须知与原来变化较大,请市民群众到公安机关办证前事先在网上查明相关信息后再前往办理。